长三角金融科技产业中心基坑及轨道交通结构保护监测[资审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长三角金融科技产业中心基坑及轨道交通结构保护监测 |
项目编码 |
SZXJYCY2020-GQ-G-002 |
采购人 |
苏州新建元建融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 |
苏州新建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 |
275万元 |
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服务期限 |
桩基开工至项目整体交付后6个月 |
二、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条件
(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7、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特殊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
2、苏州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准入单位;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单位提供“一般条件”的企业承诺书;
3、本公告中所要求 “报名供应商应具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单位提供“苏州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准入单位”的相关证明资料;
(3)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投标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应提供身份证、社保缴费(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连续的社保证明,需有社保部门盖章)及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注: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用文件夹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四、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7日(9:30-11:00、14:30-16:00)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N1幢11楼
五、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基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采购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N1幢11楼
3、联系人:徐秀玲
联系电话:66600236
六、公告期:2020年12月11 日至2020年12月17日。
- 附件
- 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