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独墅湖邻里中心外墙及屋面修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独墅湖邻里中心外墙及屋面修缮工程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HQ2024-GQ-C-033-001
2、项目名称:独墅湖邻里中心外墙及屋面修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人民币 叁佰伍拾叁万玖仟伍佰贰拾伍元零壹分 (小写:3539525.01 元)。
5、采购需求:
5.1施工范围:独墅湖邻里中心外墙及屋面修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采购文件、工程技术规范、采购补充说明、合同条款等全部采购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5.2工期:60日历天,包含所有节假日、雨雪,具体以《交底单》上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另行填写少于要求工期的工期天数,一旦成交,供应商所填工期将作为本工程的合同工期。
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A、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特殊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时间:2024年 12 月 2 日至2024年 12 月 9 日;
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磋商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6、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国企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10 日14时00分;
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1、磋商时间:2024年 12 月 10 日14时00分;
2、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3、供应商可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也可不参加(观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敬请留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
邮政编码:215011
联系人:万奇奇、王雨
联系电话:0512-68087208
2、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叶芬 电话:0512-69361928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启月街198号
3、监督电话:0512-69361928。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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