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苏住建建〔2021〕5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20〕1号)要求,经公示,现将2020年度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工作,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各招标代理机构须高度重视综合评价工作,及时更新维护企业的基本信息,按期完成信息申报。各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招投标业务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尽快完成行政监督平台和苏州市招标代理综合评价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