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履约保函事项的通知
各招标人、中标人、电子保函出具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持续优化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延伸交易服务链,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充分发挥现有开放式电子保函的易复制性优势,在建设工程中标人履约保函场景中为交易主体提供电子保函验证和存储服务。现将主要业务流程通知如下:
①招标人明确是否接受电子履约保函;
②招标人接受电子履约保函的,中标人自行选择机构出具电子履约保函,并将电子履约保函上传到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的“中标单位电子履约保函”节点;
③上传后,中标人须点击“保函校验”按钮,系统验证电子履约保函CA证书的合法性和电子签名的有效性,验证通过才能提交招标人审核,验证不通过的则无法保存、提交;
④招标人对待审核的电子履约保函文本内容进行确认是否符合自身要求,不符合的可以退回操作。
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设“电子保函专区”,建议保函出具机构在该专区对本机构出具的电子履约保函进行验证,避免给中标人带来不便。
电子履约保函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0512-66605609、66605052、66605616、66605606。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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