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1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2025年目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主要调整及其他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一、集采目录取消6个品目,新增3个品目
2025年目录涵盖了服务器、台式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33个品目。与2024年的目录相比,删减了:用具(厨卫用具、其他用具)、应用软件、出租车客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和一般会议服务6个品目,上述品目需委托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新增了:其他计算机软件、数据和存储服务此3个品目,上述品目2025年需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二、框架协议采购新增“物业管理服务”1个品目
与2024年目录相比,2025年框架协议采购再添新品目-物业管理服务,意味着小于50万元的小额零星物业服务项目可通过市区联动组织实施的框架协议采购的结果确定供应商,采购流程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提升了政府采购的总体效能。
三、分散采购限额维持原有标准
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方面,2025年目录依然延续了2024年目录的规定,省本级、南京市本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其他设区市、县(市)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省本级工程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设区市、县(市)级工程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在此,园区集采中心温馨提示广大采购人,务必及时了解和掌握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相关内容,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文件相关问题可咨询园区集采中心0512-66605611。
附全文链接: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szgyy/gzdt/20241014/1f6d3be4-53d9-44cf-b473-2321e9d0f1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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