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关于2021年园区分局及各其附属单位空调维保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园区分局及各其附属单位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采购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DL2021-Y-C-004-001号
项目名称:2021年园区分局及各其附属单位空调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园区分局及其各附属单位空调维保服务项目,主要针对4个大楼(园区分局大楼、公交警务综合服务中心四合一大楼、独墅湖大楼、特警大厦),9个派出所(阳澄湖半岛、娄葑、斜塘、胜浦、唯亭、水上派出所、保税区、湖西、东沙湖),6个交警中队(娄葑、高教区、斜塘、唯亭、阳澄湖半岛、胜浦)在内的楼宇及其各个岗亭空调、警务室空调、服务站空调等的空调进行维保服务。
(2)维保内容:按磋商采购的维保清单。
1)空调统计数量如有出入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2)保养期内甲方新增的空调维保均包含于合同内,甲方不再增加费用。
3)保养期内空调配件价格在人民币300元内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配件价格超过人民币300元及追加冷媒费用按实另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公司出具的审计金额为准,每年年底结算一次当年度更换的配件及冷媒费用(结算前需提供合格的销售发票)。
(3)维保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6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售价:免费。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采购人的整体进度需求,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故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投标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4、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栏目。
5、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
7、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7.1、江苏政府采购网
7.2、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8、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
联系方式:0512-6660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
联系方式:0512-69560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杰/吴皓东
电 话:0512-69560667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