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污染源第三方监理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污染源第三方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2021-Y-C-010-001
项目名称:污染源第三方监理
预算金额:150万元
最高限额:15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到对排污源头的有效监管,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多年以来,苏州工业园区有序组织了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监控数据联网等工作。目前区域内自动监控企业150家左右,涉及半导体、化工、印染、制药等行业,涉及COD、氨氮、总磷、总氮、重金属、VOCs等污染物指标,自动监控设施共400余台/套。
苏州工业园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具有企业数量多、点源分布广、数据量大、运维管理要求高等特点。为更好地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维和管理工作,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214号)等文件的要求和倡导下,苏州市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拟引入污染源第三方监理,配合参与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三方监理的基本工作包括监控数据平台巡查、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以及面向企业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二)服务内容
项目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频率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污染源现场端运维监管 |
每日 |
一年 |
污染源自动监控单位和自动监控设备数量按园区实际量为准,新增企业、新增设备不增加费用。 |
2 |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平台巡查管理 |
每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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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举办面向企业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
|
以现场指导和技术培训的形式进行。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投标平台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采购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及平台操作手册参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栏目中查看。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栏目。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6、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为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预留必要准备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6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西侧二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3、方式: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钱文杰
联系电话:0512-62588865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
联系方式:0512-65231142-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苏玲、高飞、叶韵、李文祥
电话:0512-65231142-8006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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