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2023年园区部分道路抑尘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1-2023年园区部分道路抑尘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1-Y-C-021-001
项目名称:2021-2023年园区部分道路抑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1200000.00
最高限价:无。
釆购需求:
1、人员、车辆设备配备基本要求
类别 |
机械化作业车辆配备要求 |
作业人员配备 |
项目组人员配备 |
||
多功能抑尘车(总质量≥18T,雾炮水平射程:≥80m;) |
环卫信息化车辆GPS监控(含信息费) |
车辆主动安全识别监控(含信息费、系统服务费) |
驾驶员每车每班人数 |
项目经理 (兼安全员) |
|
最低数量要求 |
1 |
1 |
1 |
1 |
1 |
1.1人员及车辆设备要求
上表中列明的配备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时不能降低或减少配置方式及配置数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增加配置。
1.1.1、项目经理(兼安全员)
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响应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的社保证明(有社保机构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不进入评审。
1.1.2、驾驶员
驾驶员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B2类及以上执照,无毒驾酒驾记录。男不大于55周岁、女不大于50周岁。
1.1.3、车辆要求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投入本项目车辆、设备配备承诺书》,进场核验时承诺的车辆必须配备到位,配置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初次登记日期须在2016年1月1日(含)之后,检验合格方可上路作业;因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调整而不符合上路要求的车辆,乙方须无条件更换。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计划自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书面明确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
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投标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3、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4、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6、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抑尘服务的现状及民生需求,因此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楼
联系方式:0512-62870162(邓丹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9、0512-65161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奕、周莉、刘虹
电 话:0512-65161791、0512-65161799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