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城市广场木平台改造工程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城市广场木平台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1-Y-T-007-001
项目名称:2021年城市广场木平台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陆万伍仟零叁拾叁元陆角伍分
人民币(小写):¥2465033.65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2021年城市广场木平台改造工程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音乐喷泉南北两侧岸边,改造内容涉及现状木平台面板及木龙骨拆除改造。南侧木平台下原砼梁抬高60CM,新建镀锌钢龙骨及贾拉木木栈道,以及部分无障碍通道(连接部位)改造等,其他内容包括临时施工围挡及相关附属部件的拆除和恢复等,详见施工图纸。
(二)施工技术及管理要求
1、总体要求
1.1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5A级景区金鸡湖音乐喷泉附近,一路之隔即为园区东方之门,属于苏州工业园区的核心区域。供应商响应前须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本项目的进场条件,须充分考虑施工通道的设置,材料运输、加工、及施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切勿盲目响应。
1.2供应商成交后,应尽快进行人员、设备等的组织设置。项目部必须设置在现场附近,并考虑施工便利。正常工作时间,项目部主要人员必须在项目部正常考勤上班,不少于22天/月(考勤宜采用先进的电子设备,数据可存储,可联网查询)。根据周边施工现场条件,项目部设立的办公场所应有项目办公室、发包人(监理)办公室、标准会议室(有投影设备等)、试验室(留样、养护等)及相关办公设备。项目部的临设布置具体方案须切实可行,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在谈判文件中详细说明。如涉及现场相关用地手续的办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落实。上述如涉及费用的,应计入相关谈判响应报价中。
1.3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审批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进行审核,申报通过后方可申请开工。
1.4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措施、应急预案、人员及设备配备等内容。申报材料应附:(1)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名单、执业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工程施工主要设备配备表,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主要技术性能等。
1.5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员数量 |
备注(人员资质) |
1 |
项目经理 |
1名 |
详见1.6条款“项目经理要求” |
2 |
技术负责人 |
1名 |
市政或建筑类中级(含)以上职称 |
3 |
专职安全员 |
1名 |
持C类安全员证 |
4 |
技术员(施工员) |
≥1名 |
|
5 |
专职资料员 |
1名 |
|
上表所列为主要管理人员配置最低要求,供应商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及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谈判响应文件中至少提供项目部1-3类的主要管理人员配置名单,提供人员的资质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6项目经理要求:
(1)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及以上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经理近三年(2018年12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接过类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如提供的合同未载明该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6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方式:本项目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须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3、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项目用以保障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故实施本次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12-62995471 张雁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9、0512-65161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顾奕、刘虹
电话:0512-65161799、0512-65161671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