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飞虫治理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飞虫治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2-Y-C-004-001
项目名称: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飞虫治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叁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2430000.00
其中:
分部分项 |
分部分项预算 |
高峰期 |
216万元 |
低峰期 |
27万元 |
注:报价时各分项合价均不得超过其相应的预算金额,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不进入评审。
最高限价:无。
釆购需求:
服务范围
1、北至槟榔路凤凰泾河,西至星港街,南至金鸡湖大道,东至星湖街的城市管理公共区域(详见附件一位置示意图)。
2、核心管养区域:金鸡湖岸线沿岸城市管理公共区域,含李公堤区域、玲珑岛、桃花岛,包括沿岸绿地、景观商业区、步道等所有陆上区域以及水体(驳岸往外3米距离)(详见附件一位置示意图)。
核心管养区域按技术要求消杀,非核心管养区域根据现场情况按照甲方要求组织临时消杀。
飞虫种类:蚊类双翅目昆虫(主要为摇蚊、库蚊、伊蚊、蠓及其幼虫等)。
综合治理要求
1、消杀药剂要求
本合同优先采用环保、安全药剂并积极采用物理、生物方法治理,详细消杀药剂为:
药剂名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高效氯氰菊酯 |
500 |
瓶 |
有效成分:10%高效氯氰菊酯 (500克/瓶) |
高效氯氟氰菊酯 |
1800 |
瓶 |
有效成分:2.5%高效氯氟氰菊酯 (500克/瓶) |
辛硫磷 |
3600 |
瓶 |
有效成分:40%辛硫磷(300毫升/瓶) |
高氯毒死蜱 |
100 |
瓶 |
有效成分含量12%,高效氯氰菊酯含量3%,毒死蜱含量9%(1L/瓶) |
倍硫磷 |
180 |
㎏ |
5%倍硫磷杀虫颗粒剂 |
漂白粉 |
18 |
吨 |
30%次氯酸钙 |
以上剂量为本项目消杀周期中最低使用量,实际药剂使用量以达到消杀效果为准,成交单位额外发生的费用在磋商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消杀药剂使用完后,相关包装材料不得随意丢弃,必须进行统一回收,并做好记录档案备查。
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投入本项目负责人1名,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磋商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未提交或提交不全或提交不符合要求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消杀人员
每年4月至10月飞虫发生高峰期确保每天至少有22名人员在现场进行消杀相关作业;每年11月至次年3月飞虫发生低峰期根据采购方同意后现场进行消杀相关作业。
3、设备要求
本项目要求成交单位进场后必须新购以下消杀设备(样式参照消杀设备图例,具体详见附件二):
消杀设备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手动喷雾机 |
15 |
台 |
自有 |
燃油弥雾机 |
2 |
台 |
自有 |
燃油烟雾机 |
2 |
台 |
自有 |
巡视车 |
1 |
辆 |
自有 |
4、消杀工作要求
(1)蚊虫监测
①幼虫勺捕:沿大中型水体岸边,每隔100米选择一个采样点,用采样勺(500ml标准水勺)迅速从水体中舀出一勺水,清点水勺中幼虫(蛹)的数量,并记录日期、地点。
②蚊成虫的采集和检测(挥网法暂定):以0.5㎡的纱罩扣捕2次为1平方米,清点扣捕的飞虫只数,横竖间隔100米设1个监测点,每7天监测1次,并记录日期、地点,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参考表格如下:
蚊虫监测记录表
日期 |
监测时间 |
地点 |
阳性勺次数 |
采样勺指数 |
幼虫和蛹(成虫)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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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治理标准
①控制区范围:早晨及傍晚飞虫群舞现象明显减少,一次眼睛视线范围内飞虫群在2处以内。
②草坪:飞虫数平均每平方米控制在5只左右。
③蚊虫密度控制水平:
B级:采样勺指数小于或等于3%,平均每阳性勺少于5只蚊虫幼虫和蛹;
注:
①采样勺指数:对大中型水体,包括池塘、湖泊和河流,沿岸每隔100m,用采样勺取水,阳性勺占取样勺的百分比;
②阳性勺:从水体中用采样勺取水,发现有蚊虫幼虫和蛹的取样;
③挥网法:每网蚊虫数量少于5只。
以上监测进行时需提前通知采购方并定期提交相关记录资料,每年将上一年监测的数据整理成册,根据监测实际情况采购方有权要求增加消杀频次。参考表格如下:
蚊虫消杀记录表
日期 |
消杀时间 |
地点 |
药物名称 |
投药量 |
消杀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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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年治理日常工作主要蚊虫为蚊类双翅目昆虫(主要为摇蚊、库蚊、伊蚊、蠓及其幼虫等),以下仅为参考:
1月-3月:工作时间7:00-17:00,主要为捕捉越冬虫卵及洗刷青苔,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主要使用药品为高效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辛硫磷、高氯毒死蜱、倍硫磷、漂白粉用量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在日常作业中使用以上药品时,为了避免飞虫产生抗药性要求每季更换一次杀虫剂。3月份集中使用漂白粉对范围内水体驳岸进行集中消杀。
4月-5月:工作时间7:00-17:00,主要为所有水域、淤泥地、玲珑岛、桃花岛等区域内洒漂白粉(离驳岸3米内的区域),服务范围内的所有雨水井内洒缓释剂,灭杀蚊蝇幼虫。服务范围内所有驳岸、绿化带、草坪喷洒药品,灭杀蚊蝇成虫,主要使用药品为高效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辛硫磷、高氯毒死蜱、倍硫磷用量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在日常作业中使用以上药品时,为了避免飞虫产生抗药性要求每季更换一次杀虫剂。
6月-10月:工作时间6:00-17:00,主要为服务范围内所有驳岸、绿化带、草坪喷洒药品,灭杀蚊蝇成虫,捕捉虫卵及洗刷青苔,主要使用药品为高效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辛硫磷、高氯毒死蜱、倍硫磷,用量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在日常作业中使用以上药品时,为了避免飞虫产生抗药性要求每季度更换一次杀虫剂。
11月-12月:工作时间7:00-17:00,主要为服务范围内所有水域、淤泥地、玲珑岛、桃花岛等区域内使用少量漂白粉(离驳岸3米内的区域)消杀,服务范围内的所有雨水井内洒缓释剂,灭杀蚊蝇幼虫,主要使用药品为高效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辛硫磷、高氯毒死蜱、倍硫磷,用量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在日常作业中使用以上药品时,为了避免飞虫产生抗药性要求每季更换一次杀虫剂。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2、供应商须知: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请关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通知,以最新通知为准!通知情况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提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7、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9、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
联系方式:0512-62838430(蒋美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1、0512-6516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奕、周莉、刘虹
电 话:0512-65161791、0512-65161799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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