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理供应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2-Y-C-011-001
项目名称: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理供应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2000000.00元
注:成交后实际服务费金额按实际产生工作量及《报价明细表》中的下浮率结算。
供应商根据下表中单个项目的面积对调查监理费用为基准报下浮率,当0≤投标报价下浮率<100%,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理费用标准
1ha以下 |
1-3ha |
3ha以上 |
5万元/个 |
5.5万元/个 |
6万元/个 |
最高限价:无。
釆购需求:
1、服务范围:2022-2024预计对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高端创新产业集聚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理工作。成交单位承担相应标段服务内容,且须依园区及采购人具体计划安排开展相关工作。采购人可根据后续项目计划安排及成交单位协调沟通能力、响应安排速度、工作时效保证等实际工作表现对成交单位进行考核,因成交单位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工作或完成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重新招标。
2、服务要求:
2.1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
岗位 |
最低配备人员数量及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名环境类或化学类或土壤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
项目组其他人员 (除项目负责人) |
1名环境类或化学类或土壤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或博士; 2名环境类或化学类或土壤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
注:供应商须按所投标段的项目组人员要求要求配备相应人员,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项目组人员的名单、职称或学位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期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2项目时间要求:
标段内容 |
时间要求 |
备注 |
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理供应商 |
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简报/报告,应事先与采购人沟通,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出报告周期 |
2.3项目开展要求:具体工作流程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4个月,根据采购人具体计划安排及项目实际情况直至本标段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可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2、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4、疫情期间必须采购的理由:本项目用以保障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相关工作开展,故实施本次采购。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针对疫情期间,供应商须知: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请关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通知,以最新通知为准!
通知情况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提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12-66685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9 65161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刘虹、顾奕
电话:0512-65161799、65161791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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