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漕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工业区河道绿化提升工程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工业区河道绿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采购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JS2023-SX-C-001-001号
2、项目名称:工业区河道绿化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柒拾肆万捌仟捌佰肆拾叁元玖角柒分(¥2748843.97元)
5、采购需求:
5.1施工范围及内容:工业区河道绿化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苗木移植、栽植乔灌木及地被、景石布置等
5.2工程地点:漕湖街道工业区河道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5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6质量要求:合格
5.7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3〕063号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工程计价措施费中增列“苏安码管理增加费”的通知》(苏住建建〔2020〕26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省厅公告〔2019〕第19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3号)。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
材料信息价按苏州市2023年2月建设工程价格信息计入、苗木按苏州市2022年绿化苗木市场参考价及询价计入。
5.8项目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编制说明、图纸上传于招标文件“相关附件”端口,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5.9施工要求:按图纸及现行国家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规程执行,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5.10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争创优质工程;
5.11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少于一年,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负责人要求: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业绩要求: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扫描件。
3)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注: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8日。
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6、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14:00(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10日14:00
2、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
3、供应商可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也可不参加(观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结果会在磋商会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投标人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
(3)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4)苏财购【2022】1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3、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
4、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电话:0512-66681110、0512-66186093。
5、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技术支持
6.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6.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漕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永昌泾大道1号
联系方式:0512-69577273
联系人:徐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400号综艺开元大厦15楼会议室1502
联系方式:0512-67256718-16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梦飞、俞莉
电 话:0512-67256718-1647